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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争议,可以不拆成几段走
2026-04-20 10:04:00  来源:法治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工伤领域行政争议化解存在程序链条长、涉及部门多、信息壁垒厚的现象,逐渐成为困扰劳动者、企业、行政机关的待解难题。

  如何将“维权长跑”变成“速解通道”?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千年文脉中汲取智慧,探索打造“虔行工和”司法品牌——以“虔”为诺,对法律心怀虔诚、对群众饱含温情;以“行”为要,笃行实干、主动作为;以“工”为本,聚焦工伤领域、守护民生福祉;以“和”为旨,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让工伤领域行政争议高效化解。

  联调联动

  “要不是这项机制,我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58岁的严某站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门口,手里攥着仲裁调解书,声音颤抖。

  2023年底,严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九级,可赔偿事宜却一拖再拖——公司需要“走流程”,他的后续治疗费因此没了着落。

  按常规路径,工伤认定之后,可能经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这些流程走下来时间并不短,这让快退休的严某焦灼不已。

  出乎严某意料的是,这起案件最终没有进入诉讼程序。

  承办法官拿到卷宗后,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电话那头,严某声音疲惫:“法官,我就盼着这笔钱付医药费。”另一边,公司负责人朱某也大倒苦水:“不是不赔,是怕金额定高了股东有意见。”

  法官听明白了:两边都有难处,但都不愿退让。如果直接下发判决,很可能是“一纸空文”——公司大概率上诉,严某还得申请强制执行,到最后钱没拿到,怨气倒攒了一堆。

  事情的转机来自第三通“跨界”电话。法官拨通了赣州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电话:“能不能两家一起办?法院负责行政争议调解,仲裁委同步介入,一旦达成协议,直接由仲裁委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

  2024年10月中旬,严某和朱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当天就拿到了仲裁调解书。“我还以为要等到退休。”严某哽咽着说。朱某也松了口气:“比打官司省事,和员工的关系也修复了。”

  这起案件的价值不在于调解本身,而在于它打开了一扇门:工伤争议,可以不拆成几段走。

  2025年4月,赣州中院联合赣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在全省率先签署《关于建立工伤领域行政争议府院联动机制的备忘录》,用三条“硬规矩”打破部门壁垒:人社部门调查笔录及时共享给法院,避免重复取证;取证困难时,由司法行政部门统筹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配合;认定复议阶段由人社、司法行政部门主导协调,诉讼阶段由法院主导,调解成功后由仲裁委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这道程序难题,正在被赣州法院一步步解开。

  源头治理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法院处理工伤争议,就是帮劳动者争取赔偿。但“虔行工和”司法品牌所做的,远不止于此。

  2024年,赣州某家具厂连续发生3起工伤纠纷:工人摔伤、机器割伤、搬运砸伤,每一起纠纷均诉至法院。企业负责人李某感到十分委屈:该赔的都赔了,怎么还告个没完?

  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调取了这家家具厂近3年的用工记录,从中发现了多个问题:新工人入职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工伤发生后,企业忙着赔偿,鲜少对事故原因进行复盘;一些可以帮助避险的防护设施,因企业觉得“不划算”,而迟迟没有安装……

  法官给李某算了一笔账:明面上,3起工伤的直接赔偿金额是十几万元,但间接损失更大——企业停工影响生产、工人流失影响效率、纠纷影响企业声誉。如果拿这笔钱来安装设施用于预防事故,能买多少防护设备?能做多少次安全培训?

  这番话李某听进去了。2025年,家具厂主动邀请人社部门开展工伤预防指导,并加装了防护设施,制定了安全操作规范。当年,这家家具厂发生的工伤纠纷降至1起,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该案例也被写入赣州中院的行政审判白皮书。

  “虔行工和”工作法还有一个“工具”,叫“三书一函”——《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书》《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建议书》《不上诉/不申诉建议函》。工伤认定如有瑕疵,法院在判决前就提示人社部门,能纠正的主动纠正,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必等到判决。

  2025年,赣州市政府出台《赣州市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败诉的要追究责任。每个月,法院将行政案件应诉、败诉、调撤情况抄送市政府,行政机关的化解责任得以压实。

  这套组合拳的效果是:企业开始重视预防,行政机关开始重视规范,法院从“灭火”慢慢转向“防火”。

  司法为民

  2025年初,赣州中院行政庭的一名法官到某县回访刚拿到工伤赔偿的工人刘某。此前,刘某在建筑工地摔伤,赔偿谈了大半年也没有结果,而通过“虔行工和”,从申请调解到拿到赔偿款,前后仅用时45天。

  “我知道法院是为老百姓办事的,但没想到能这么快。”刘某的这句话,戳中了过去的一个现实:对很多务工人员而言,工伤认定要填表、举证、走程序,他们不懂;行政复议要申请、答辩、等结果,他们要等;行政诉讼要立案、开庭、判决,他们还要等。

  “虔行工和”所做的,就是把法律拉近一点,这正是“虔”字的意义所在——对群众的虔诚和对民生的敬畏。

  针对务工群体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维权周期长的特点,赣州“府院联动”机制设计了多条接地气的规则:符合调解条件的,引导当事人直接进入调解通道,不走繁琐的立案程序;遇到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法官上门调查、上门调解;与司法局协作,为经济困难的工伤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其撰写文书、计算赔偿。

  2023年以来,赣州中院推动全市建成21家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累计化解行政争议1230件。2025年,赣州法院工伤领域行政案件调撤率达25%,同比增长10.84%,帮助104名劳动者拿到工伤待遇赔偿金2062.15万元;新收案件420件,同比下降17.81%;工伤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3.66个百分点。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数据的背后,是一场从“各管一段”到“一揽子解决”的机制变革,但“虔行工和”的成效,不只体现在数据上。

  不久前,严某一案的承办法官再次拨通了严某的电话,询问他的近况。电话那头,严某的声音比第一次通话时平稳许多:“腿还有点不利索,但心里踏实了。”承办法官询问其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严某顿了顿,说了一句让法官印象深刻的话:“以前总觉得官司得靠‘打’,现在才知道,原来还可以‘谈’。”

  从“一路打到底”的“维权长跑”到以谈为主的“速解通道”,体现的是赣州中院“虔行工和”工作法的成效及愿景:让“虔”字所承载的法治敬畏,化作每一次耐心调解;让“行”字所蕴含的实干担当,贯穿每一个联动环节;让“工”字所指向的民生守护,落细到每一笔赔偿款项;让“和”字所追求的政通人和,照进每一名当事人的心里。

编辑:刘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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