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欠款终于拿到了手,感谢检察官帮我正名。”近日,我接到了李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李某的声音因激动而微微发颤。
放下电话,我的思绪瞬间被拉回到一年多前声称被“冤枉”的宋某和他的申诉。
“欠条不是我签的”
2024年11月7日,一名焦躁的中年男子来到我院申诉。“检察官,我要申请监督!”此人自称姓宋,还没坐稳就拍着桌子大吼道:“法院判我还7万元欠款,可欠条根本就不是我签的,是那个李某搞虚假诉讼!现在法院执行局天天找我,太没道理了!”
宋某申诉的内容是否属实?职业本能告诉我,每一个监督申请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故事。既然当事人提出了申请,我们就必须查个水落石出。
案件受理后,我首先调阅了2016年法院的审判卷宗。一张7万元的欠条下方,欠款人处确实写着“宋某”的签名。仅从卷宗看,法院据此判决宋某承担还款责任合法有据。2018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宋某却仿佛“人间蒸发”。2024年,宋某的行踪被锁定,面对重新启动的执行程序,他抛出了“欠条伪造”的说法。
经初步研判,我和同事们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欠条上的签名,到底是不是宋某本人所写。
闲聊家常找到突破口
我们决定从笔迹鉴定入手。首先要找到欠条原件和宋某同期、同类型的笔迹样本。我们依法从法院调来了那张微微泛黄的借条原件,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然而,寻找比对样本的过程远比想象中困难。当我们联系宋某提供同期签字材料时,他面露难色,表示过去这么多年的签字材料,自己也不清楚哪里还会有。
线索似乎要断了,但是我们没有放弃。随后,我们跑了多家银行,调取宋某2016年前后的开户、存取款凭证,希望能找到他的亲笔签名。但翻遍泛黄的档案,也没找到他的任何签字。我们又去了移动通信公司,查询他办理手机业务的签字记录,依然一无所获。
那些天,我反复翻看卷宗,试图从中找到新的线索。宋某个人信息栏里“无固定职业”几个字,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他平时靠什么生活?为什么连银行流水都少得可怜?
我们决定再约谈宋某一次。这次,我没有急着问案子,而是和他聊起了家常。闲聊中,他无意间提到自己“平时喜欢玩两把”。当我继续追问时,他开始眼神躲闪,支支吾吾不肯多说。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我判断其中或许有“猫腻”。
我们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宋某的相关记录,果然有了重大发现。系统显示,宋某在2018年至2020年间,因赌博先后3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我们立即调取了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询问笔录。翻开材料,每一份上面都有宋某的亲笔签名,一笔一画,清晰可见。
笔迹鉴定证实喊冤者撒了谎
宋某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那张借条上的签名,笔迹非常相似,但笔迹鉴定是一门严谨的科学,容不得半点主观臆断。我们立即委托上级检察机关技术鉴定部门进行笔迹同一性鉴定。
等待鉴定意见的日子里,我既紧张又忐忑。作为监督者,我们既要为真正的受害者“撑腰”,也要防止监督权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如果鉴定意见证明宋某是被冤枉的,我们就要为他讨回公道,纠正一起可能存续了10年的错案;但如果签名是真实的,那就意味着,宋某在我们面前演了一场精心设计的“苦情戏”,他不仅欠钱不还,还试图通过虚假陈述干扰检察监督,为其逃避执行铺路。
2025年2月20日,鉴定意见出来,证实检材上宋某签名字迹与样本上宋某签名字迹系同一人的笔迹。至此,尘埃落定。那张7万元的借条,正是宋某亲笔所签,他的谎言不攻自破。
接下来的调查进一步证实了我们的判断。在对债权人李某询问过程中,我们得知7万元借款是分多次给的,一笔通过宋某当时的女朋友,另几笔直接借给宋某。我们又联系宋某前女友了解情况,她承认2014年从李某处拿到3万元用于替宋某还账。至于宋某为什么要赖账,她叹了口气,直言宋某好赌,欠了一屁股债,“能赖一个是一个吧”。
这是一个赌徒试图恶意逃避债务的把戏。宋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债权人李某的合法权益,更严重的是,他通过虚假陈述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妨害了司法秩序。
2025年11月19日,我院依法建议法院对宋某逃避执行、妨害司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惩戒。今年1月30日,法院书面回复称采纳检察建议。面对确凿的证据与法律的威严,宋某最终承认错误,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也对其行为依法进行司法惩戒。
这起案件的办理,让我更加坚信:民事检察监督既要有为民请命的情怀,也要有明察秋毫的功夫。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可能隐藏着复杂的人性和利益纠葛,唯有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偏听偏信,用证据说话,才能让每一个监督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讲述人:浙江省淳安县熟女探花 王芳军 本报全媒体记者 史隽 通讯员 余妙青/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