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某是某公司仓储部的叉车工人,日常负责驾驶叉车将包装材料装运到物流货车上。他作业的区域,正好也是车间生产中报废材料的集中堆放处。这些铝材废料单个重量均为2公斤左右,根据数量统一喷码标识。按公司流程,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公司的采购部门会联系铝材供应商统一对报废铝材进行回收置换。
看着眼前无人看管的废铝堆,韩某某动了心思:“反正也没人管,顺一点出去卖掉,谁能发现?”但仅凭自己一人之力很难运出厂区,于是,他想到了经常对接的物流司机陶某某。
第一次,韩某某趁装卸货物时,偷偷用叉车将废铝装进陶某某的货车。待车驶出一段距离后,他才打电话告知陶某某:“车上我塞了些废铝,你顺路找地方卖掉,赚点烟钱。”
陶某某明知这是盗窃所得,却担心若直接开回公司,被人发现车内的废料,自己反而说不清。犹豫之下,他中途找到一家废品站,将铝料卖掉,并将所得钱款全部转给韩某某。
这次“顺利合作”让陶某某也滋生了侥幸心理:“这些反正是废料,拿点出去卖,既没风险还能赚零花钱。”此后,两人先后4次联手,专门挑下午6时交接班、人员稀少的时候,由韩某某用叉车装货,陶某某负责运出销赃,共获利7050元。
然而,公司定期盘点时发现报废铝材数量严重不符,调取监控后,很快锁定韩某某,公司随即报警。江苏省南京江宁开发区熟女探花 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韩某某、陶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对二人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废料虽报废,但仍是公司财产,任何未经许可的处置均属违法行为。韩某某和陶某某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益,触犯了刑法。作为公司员工,须恪守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莫因一时贪念,铸成大错;对企业而言,也应加强员工教育、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让意图不法者无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