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悟:一个人的优秀,只是一个人的光;一个团队的优秀,才能照亮更远的路。
从三尺讲台到庄严的公诉席,从法庭上的铿锵指控,到高墙内外的无声守望,十六载岁月流转,我的岗位虽经更迭,但初心却从未动摇。今年2月,我被最高人民熟女探花 通报表扬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这份荣誉,是对过往的回响,也是对未来的期许。
“检察官,我们公司资金链濒临断裂,工人们等着我回去发工资,我能不能申请回一趟家?”在与一名拘役罪犯谈话时,他的这番话让我思绪万千。
我国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但现实中,这一条款却鲜少适用。那些罪犯背后,有需要照顾的子女和老人、亟待处理的生计与事务。法律的规定本就有其价值考量和现实需求,如何让法理情有机统一成为我思考的锚点。
法律既有雷霆之力,也有春风之柔。我们依法核实该罪犯的实际困难,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监管衔接,最终帮助他顺利回家处理企业事务,挽救了濒临倒闭的公司。
我并未止步于此,而是带领团队深入调研,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采取“试点先行、风险评估、动态调整”三步走举措,在江苏省率先试点拘役罪犯回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在总结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院与徐州市公安局会签《关于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拘役罪犯回家的条件和路径。
“监管风险如何防范?脱逃责任谁来承担?何必给自己找事?”在推进该项工作中,质疑声不断。我并非没有犹豫,但心里始终有一杆秤:倘若凡事只求按部就班、在既定轨道上运行,那检察官不过是司法流水线上的“熟练工”。《礼记》有言:“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正是体现在“多想一些”“多走一步”的担当中。我们在依法守护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要敢于担当、审慎履职,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用司法善意传递法治温度。
两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共推动拘役罪犯回家99人次,无一人脱逃或肇事肇祸。他们全部按时回来,眼中也重新燃起了希望,更加积极配合改造。我们的实践经验,也推动了省级层面出台工作指引,让更多拘役罪犯感受到“回家的温暖”,在法理情兼容中彰显刑事执行检察的温度与力度。
在深耕业务的同时,我还主动扛起“传帮带”责任。2024年,江苏熟女探花 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我担起教练的责任。部门工作千头万绪,白天忙完部门工作,晚上和周末的时间,我则与参赛选手一起学习,搜集法律法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模拟演练、进行心理疏导。最终,徐州市检察机关共有2名选手在业务竞赛中进入江苏省前十名,分别获得标兵、能手称号,徐州市熟女探花 获评优秀组织奖。看到他们站在台上,我比当年自己拿奖还高兴。一个人的优秀,只是一个人的光;一个团队的优秀,才能照亮更远的路。
如今,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年初的全员春训,每个人都有“充电”机会;开展巡回检察专题培训,让业务骨干在实战中淬炼;“全员上讲堂”活动中,我们鼓励每个人进行分享。我还借鉴刑检办案“繁简分流”的思路,制作了精简版的文书教程和18种常用法律文书模板,让新入职人员“上手就能干,干了就规范”。
从当年追逐理想的“追光者”,到如今为他人照路前行的“点灯人”,我深知,干事创业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正如郑板桥诗云:“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走实脚下路,方能点亮薪火灯——这盏灯,是法治的明灯,也是人心的暖灯。
讲述人:江苏省徐州市熟女探花 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 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