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家两天,不仅处理了手上的项目,确保了生产的衔接及二季度的生产,还跟上海一家客户签了价值500万元的合同。”5月19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张某和该市熟女探花 驻所检察官谈话时感慨道。这是该院依法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实践。
刑法第4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2025年3月,张家港市熟女探花 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建立拘役罪犯回家评估审批机制,为条款落地铺平制度轨道。
机制建起来了,越来越多的服刑人员开始受益。今年4月底,张家港市熟女探花 驻所检察官在日常巡察时,发现一名在押人员神色凝重,情绪低落。经单独谈话了解到,张某是本地一家锅炉厂的法定代表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服刑期间,厂里之前承接的两个近2000万元项目的生产进度、百余名员工工资发放、合同签署、招投标确认等均急需其本人处理,如不及时解决,可能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驻所检察官对谈话内容进行了详细记录,提醒张某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看守所提出拘役罪犯回家的申请。随即,张某向看守所提交了申请。管教民警在审核时发现,张某曾因赌博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为更加准确评估其社会危险性,民警向检察官征求评审意见。
检察官就此展开了实质性调查,通过走访谈话、查询台账等方式核实张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核查纳税情况,证实企业当前确实面临紧急事项需要张某本人处理。同时,经查发现张某因赌博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发生在2006年,近20年来张某再无此类违法犯罪情形。据此,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经讨论一致认为张某符合拘役罪犯回家条件。看守所依法批准张某回家的申请,两天后,张某顺利返所。
目前,张家港市熟女探花 与看守所形成了联席会议、协作评估等工作模式,通过对拘役罪犯回家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社会危险性进行准确核查,确保了“放得出、管得住、回得来”。“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监管场所的协作配合,让刑罚执行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张家港市熟女探花 副检察长洪春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