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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新锁难阻回家路 海安检察民事支持起诉守护老人居住权
2026-06-25 09:4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回来了,终于到家了。”5月27日,家住海安市的87岁张奶奶时隔近两年回到了老家,抚摸着客厅里相伴十几年的旧沙发,老人难掩激动。

  此前,一场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居住权纠纷,多方调解均未能化解僵局。江苏省海安市熟女探花 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全面固定证据、出庭履职维权,守护老年人合法居住权益,帮助老人顺利回归居所。

  一把新锁,有家难回

  张奶奶夫妇早年辛苦置业一处自建房,后一儿一女相继成家。2012年,张奶奶家自建房所在片区整体拆迁,按照当时拆迁补偿政策,结合张奶奶家的人口以及自建房面积,张奶奶家可以选择两套安置房或者“一套安置房+部分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最终张奶奶家选择后者,张奶奶夫妇获得了39万余元的补偿款,儿子儿媳获得了一套180平方米的安置房。房屋交付后,两位老人便一直跟随儿子、儿媳共同居住,早已把此处当作唯一居所。

  本以为能安享晚年,不料丈夫和儿子相继离世,接连的打击让老人悲痛不已。自2021年7月儿子去世以来,张奶奶与儿媳因为居住和房屋产权问题心存芥蒂,儿媳认为张奶奶已经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取得了相关的权益,当然不享有该套房屋的产权份额。

  2024年9月,旧怨尚未化解,一件件家庭琐事又不断加剧张奶奶婆媳俩的隔阂。张奶奶一气之下暂住到了女儿家中。可住在女儿家的日子里,老人日夜想念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于是,老人收拾好东西决定回家。

  然而,当老人回到家发现钥匙已无法打开门锁。原来,仅仅几天的工夫,儿媳已换上了新锁。老人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拨打电话也被拒接。老人这才意识到,儿媳是想把她彻底赶出家门。

  为重回住所安身,老人想尽了办法:主动找儿媳王某当面沟通,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请村委会出面居中调解,但双方因为财产继承、房屋产权等问题积怨已久,往日的亲情早已消磨殆尽。王某始终态度强硬、不肯让步,老人维权努力均告失败。

  情理并用,全力调解

  2025年3月14日,在邻居的建议下,走投无路的张奶奶来到海安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碰碰运气”。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初步了解老人情况后,依托熟女探花 与综治中心的联动工作机制,将诉求快速转接到了熟女探花 12309窗口。接到转办后,值班干警接待了老人。

  “我不懂什么法,也请不起律师,检察官同志,我就想知道怎么才能回我自己的家?”听完老人断断续续的讲述,值班干警意识到这绝非普通的家庭口角,而是关乎老人基本生存权益的民生大事,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至该院民事检察部门。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诉累,承办检察官秉持“能调尽调、源头化解”办案理念,决定启动前置调解程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逐一梳理并核实房屋拆迁经过、家庭财产变迁、老人长期居住事实以及矛盾纠纷根源。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向王某明确指出尊老敬老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人均不得无故剥夺老年人合法居住权益、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但多轮调解未能打破僵局,王某始终寸步不让。

  支持起诉,终得归家

  几番调解均没有进展,老人归家的诉求迟迟无法实现。为维护老人合法权益,2025年4月10日,海安市熟女探花 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承办检察官细致梳理案件材料,逐一固定房屋拆迁记录、邻里居住证明等关键证据,还原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结合案情与相关法律规定,儿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份额依法属于遗产,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继承。老人作为逝者生母,早年参与自建房建设,多年来为家庭财产积累付出辛劳,加之她自拆迁后就长期在此居住,如今年事已高又无其他固定住所,依法享有房屋相应份额以及居住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全程跟进,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对接,提交了全部核查证据,释明老人享有房屋权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基础。

  2025年12月30日,海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承办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

  2026年5月26日,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最终依法作出判决:确认老人享有涉案房屋相应的权属份额,判令王某不得实施任何阻拦、干扰、排挤等妨害老人占有、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行为。

  庭审中,法官与检察官同步结合民法典物权、居住权相关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对王某开展严肃法庭教育与释法劝导,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认清法律后果后,王某彻底放弃强硬对抗态度,主动化解对立情绪,当场将房屋新钥匙交付老人。

作者:曹硙 封景 郎建强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