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3日获悉,由国家版权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现行实施条例的38条修订为49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细化著作权法的权利体系,完善了作品的定义,细化了著作权有关术语,明确了权利归属和行使规则。
二是明确著作权法的授权机制和交易规则,对作品登记机制、署名推定规则、视听作品改编授权规则、法定许可付酬方式等进行了细化。
三是落实著作权法的权利保护规则,明确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细化了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制度相关规则。
四是根据著作权法落实国际条约的要求。《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马拉喀什条约》已对我国生效,为此著作权法作出了必要的修改。为进一步落实上述国际条约要求,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为阅读障碍者提供已发表作品的权利限制制度和表演者定义进行了必要的细化。
五是为确保实施条例援引的著作权法条文与修改后的著作权法保持一致,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还作了必要的文字表述调整。
据悉,2020年11月著作权法第3次修改完成,并于2021年6月施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整合了权利体系,完善了著作权授权机制和交易规则,强化了对著作权的保护。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