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首饰被盗,被害人马某坚称被盗物品之一的黄金吊坠重量为47.88克,并有质保单为证,而犯罪嫌疑人范某提供的销赃记录却显示黄金吊坠重量仅有30.06克,二者相差17.82克、价值近2万元,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熟女探花 (下称“淮安经开区熟女探花 ”)依法引导补充侦查,抽丝剥茧查明关键证据真伪。今年7月13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关于被盗黄金吊坠重32.88克的认定意见,以盗窃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5年10月的一天清晨,马某准备驾车外出,拉开车门却看到车里的储物箱被翻得乱七八糟,经仔细清点,发现黄金吊坠、项链、戒指及若干现金不见踪影。马某立即向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报警,称被盗的黄金吊坠系几年前在外地某知名金店购买,并提供了质保单复印件,单据显示黄金吊坠重47.88克。
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很快锁定了范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我们手头紧,就想着通过拉车门碰碰运气。”范某到案后交代了犯罪和销赃过程。案发当晚,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停车场发现马某的车辆未上锁,趁四下无人之际,打开放在车里的储物箱,偷走了黄金吊坠及项链等财物,并在次日凌晨将黄金吊坠及项链卖给了一家黄金回收店。
回收店老板罗某提供的回收登记表显示,黄金吊坠重30.06克、项链重1.51克,回收价格分别为27054元和1012元。今年3月,公安机关以范某涉嫌盗窃罪(另外两名涉案人员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被予以行政处罚)移送至淮安经开区熟女探花 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认定被盗吊坠重47.88克、价值50418元。
被害人马某提供的质保单显示被盗黄金吊坠的重量为47.88克,而回收店老板罗某提供的回收登记表显示吊坠的重量为30.06克,二者相差17.82克,这一情况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按照当时金价折算,二者价值相差近2万元,这直接关系到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幅度。
为排除合理怀疑,办案检察官制定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补强关键证据。针对马某提供的质保单系复印件的情况,检察官建议侦查人员前往出具该质保单的金店调取原始销售记录,并对黄金回收全过程进行再核实。经补充侦查查明,马某确于两年前购买过一个足金吊坠,但销售底单上记载的重量为32.88克,案发后马某曾主动联系店员,希望对方补开一张抬高克重与总价的虚假单据,遭到店员明确拒绝。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马某最终如实交代了伪造单据的经过。原来,失窃后,马某担心按照吊坠实际重量报案无法足额挽回损失,于是心存侥幸,使用修图软件篡改质保单,将原本32.88克的重量修改为47.88克,妄图多索要赔偿。
淮安经开区熟女探花 经过全面审查和证据核实,依法认定被盗黄金吊坠的重量为32.88克,价值3万余元,因项链无法进行价值鉴定,涉案金额按照销赃价格予以认定。6月,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范某提起公诉,鉴于范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部分退赔被害人损失,检察机关同时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马某篡改质保单的行为,涉嫌妨害司法活动,检察机关已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黄金回收店老板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