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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长治检心得】李前国:推动“数智检察”建设走深走实
2026-05-25 10:11:00  来源:检察日报

  随着数字中国建设持续推进,数字检察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今年初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明确指出,要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更好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数智检察”是以大数据为核心要素、算法为关键支撑、应用为根本导向的检察履职新质态,是数字检察的进阶升级,核心要义是利用人工智能重塑法律监督模式、改变检察履职形态。落实“数智检察”建设,需紧扣助检办案、检察便民、内部监督三个关键维度,深耕应用场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实战运用,以“数智”新质生产力,全面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聚焦助检办案,以数智赋能司法效能提升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助检办案是“数智检察”建设的核心价值。与“数字检察”相比,“数智检察”推动检察办案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算法驱动”转变,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发现”迭代升级,让大数据、人工智能成为检察官的“智慧外脑”,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构建人工智能辅助办案体系。针对当前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依赖预设规则、局限于结构化数据分析的短板,引入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对大模型的本地化部署、检察化调试,改造升级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依托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技术,实现受案后自动审查证据、梳理证据链条等,将检察官从重复性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开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核心工作。同时,依托海量类案数据,精准提出量刑建议,规范裁量权,确保量刑均衡。针对电子证据体量大,易遗漏关键信息等问题,通过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自主审查和可视化呈现,筑牢案件质量底线。

  升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当前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多数仍高度依赖人力,未能充分释放技术效能。鉴于实践中非结构化数据占比超过八成,需强化法律监督模型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处理能力,实现既可以读取表格类结构化数据,也可以读懂电子数据中的隐藏线索。同时,提升模型应对复杂场景的适配能力,如在虚假诉讼线索筛查中,模型不仅能识别固定关键词,也能对证据链中的关联信息进行判断。增强模型深度分析和预判能力,如自动分析案件中的行业监管漏洞,推动监督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判”转型。

  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针对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协同不顺畅等问题,完善全线上流转、全程留痕的执法司法协作体系,实现各部门核心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同时,保障数据共享安全规范、全程可追溯。应提升跨部门数据协同适配能力,在涉国家安全、涉未成年人等重点案件办理中,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全流程节点联动。加强跨部门数据监督,通过数据协同自动排查执法司法流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推动形成全流程监督格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围绕检察便民,以数智彰显司法温度

  司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初心使命。“数智检察”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检察服务更可感、更便捷、更有温度。

  优化智慧便民服务体系。推动“网上办”向“智能办”升级,实现群众通过手机、电脑即可办理各项业务。构建权利义务智能告知系统,在案件受理、提起公诉等关键环节,自动向诉讼参与人推送权利义务告知内容及文书,实时反馈阅读状态并对未及时阅读对象进行二次提醒。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数智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案件查询、信访申诉、律师服务、法律咨询一站式智慧便民平台。在数智化建设过程中,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提供适老化、无障碍智能服务,保留线下服务通道,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创新智能矛盾化解模式。一方面,建设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网络舆情及群众诉求,精准把握社会治理热点难点,结合办案实际,主动化解矛盾;另一方面,针对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等高频矛盾,研发智能调解模型,集成法律指引、情绪疏导等功能,依托中立客观的智能机制,提升矛盾化解公信力。

  强化内部监督,以数智规范检察权运行

  规范检察权运行是“数智检察”建设的重要目标。依托数智技术可以为内部监督赋能,实现监督由点到面、由“事后追责”向“事前事中预警”转变,让检察权更加高效、廉洁运行。

  升级数智化案件管理系统。升级案件智能管理系统,对案件受理、分流、办理、结案、归档的全流程24小时监控,通过设置程序节点预警、超期提醒等规则,实现程序监督“零死角”。自动对比案卡数据与文书内容,及时纠正错填、漏填等问题,确保案卡数据真实准确。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数智化,运用评查模型自动评查案件程序、事实、证据等要素,自动生成评查报告和整改意见,推动办案质量持续提升。

  构建数智化质效评价体系。坚持以数智化赋能司法质效管理。一方面,建立检察人员个人质效智能评价系统。聚焦办案数量、质量等核心指标,构建科学量化评价模型,实现履职数据自动归集、实时更新,按月自动生成个人业绩档案和部门工作报表,通过多维度对比分析、全周期趋势研判,精准识别工作薄弱环节,为检察人员自我提升、部门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强化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以鲜明导向倒逼检察官依法履职。另一方面,建立全院案件质效智能分析系统,定期自动生成案件质效分析报告,全面分析案件办理整体态势、质效短板弱项与案件风险隐患,实现对案件的全流程、可视化监管,为院党组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建立数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聚焦检察权运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高风险点,构建数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当事人接触、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信息,强化数据监控检测对比,对异常接触、违规操作等风险点进行自动预警,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监督纠正。运用数智系统研判廉政风险规律,常态化排查风险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闭环机制,确保检察人员依法用权。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数智检察”要始终坚持“人主机辅”的原则,确保技术始终服务于司法公正、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同时,严守数据安全底线,强化数据安全保障,确保检察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此外,还要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既懂检察业务又懂数智技术的检察队伍,推动“数智检察”建设走深走实。

  (作者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熟女探花 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