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从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熟女探花 成立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开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历届最高人民熟女探花 党组的持续推动下,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即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回顾未检40年光辉岁月,展现未检工作的亮点和成效,解读背后的法治密码,进一步凝聚“六大保护”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青山依旧 少年不同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历史节点回眸
40年前,涉罪未成年人在法庭上往往只是“缩小版的成人”;40年后,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已深度融入办案实践。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40年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引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前行、创新发展。
站在40周年的节点上回望,我们试图勾勒这条不平凡的道路——它不仅记录着中国司法的温度,更守护着亿万少年的未来。
破 土
从“长宁一隅”到全国铺开
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熟女探花 起诉科办公室门口,亮出一块崭新的牌子——“少年起诉组”。从那时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都由这个组专门办理。
“随着未成年人案件量逐渐增多,我们发现,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教育矫治目标与成年人截然不同,必须独立出来,才更有利于未成年人认错悔罪、重返正道。”长宁区熟女探花 退休老检察官、少年起诉组创始人之一的丁永龄回忆说,“就这样,我们本着‘像医生对待病人,像父母对待子女,像老师对待学生’的初心,迈出了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第一步。”
此后,丁永龄和同事们在办案中陆续创设了社会调查、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及合适成年人介入、法庭教育等制度。后来,部分制度被刑事诉讼法吸纳。
从长宁破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很快如雨后春笋般在上海全市铺开。至1990年底,上海20个区、县熟女探花 全部设立了少年起诉组,55名检察人员专司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犯罪预防等职责。几乎是同一时期,重庆、福建、北京等地的一些基层熟女探花 也先后在起诉、批捕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少年刑事案件办案组。
在基层熟女探花 “摸着石头过河”的同时,一张顶层设计的蓝图正同步绘就。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熟女探花 、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同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明确提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正在探索中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进入21世纪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制度框架加速成型——2002年,最高检专门下发《人民熟女探花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并于2006年12月、2013年12月分别进行了修订;2012年3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检察实践被确立为特别程序;同年5月,最高检在上海召开首次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此后,最高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同一承办人跟进全程,确保教育挽救的连续性。
伴随着法律和制度的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的专业化建设也一步一个台阶地稳步推进——200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和完善了三级未检机构体系;2011年,最高检在公诉厅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指导处;北京、河北、天津等省市的基层熟女探花 陆续组建未检专门机构;河南、安徽、辽宁、黑龙江等地的检察机关以集中管辖方式整合资源,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业化办理……
在此期间,未检人创新探索步履不停:2010年,长宁区熟女探花 受理了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申诉案,未检工作自此从刑事检察领域向民事检察领域延伸;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将熟悉未成年人心理、擅长做教育工作的检察官充实到未检工作岗位;越来越多的检察官开始走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社会观护点从无到有,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起回归社会的桥梁……
深 耕
从法治化起步到体系化成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关系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未成年人检察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迎来一个又一个“里程碑”时刻——
2015年12月,最高检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为首个设立独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部门的中央国家机关。同月,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举行,未检人才队伍建设步入“快车道”。
2018年10月,最高检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送达教育部。这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书,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这份建议发端于一起小学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的抗诉案。最高检在梳理此案及相关案件时发现,校园安全管理不严、教职员工管理不到位、防性侵教育缺位是共性问题,遂提出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建议,打开了从办案到治理的大门。
2018年12月,最高检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正式设立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也是中央政法机关成立的第一个专司未成年人保护的有独立编制的厅级内设机构。
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也在同步构建。这一年,最高检与共青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至2022年10月,全国80个地区共同开展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圆满收官。“司法社工不再是单纯的‘帮手’,而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席小华对此评价道。
2019年,全国首个省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在重庆市中医院揭牌成立。作为这项工作的推动者之一,重庆市中医院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李延萍表示:“我们决定该中心将询问、取证、救助整合在一处,并落址于医院,有效避免了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
这一时期,各地探索也如火如荼。从浙江杭州萧山的强制报告、上海的入职查询到福建福州的督促监护令,基层实践的“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2020年至2021年,这三项探索相继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或工作部署,分别有效解决了未成年人受侵害“发现难”、有前科人员“入职把关难”、失职家长“监护督促难”等痛点问题。
在此基础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也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提供了实践支撑。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履职模式也在发生深刻变革。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推开。
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被写入法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制度上升为法律,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在法律层面得到确立。
紧随其后,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
跨 越
从高质效办案到高质效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2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门听取和审议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这既是对过往未检工作的全面“体检”,也为推动新时代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锚定了方向。
在充分肯定未检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促推“六大保护”整体落实等提出意见建议。最高检随即制定18项贯彻落实措施,四级检察机关一体推进。
当年,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也得到了国家层面的“答复”——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这份“答复”,离不开江苏省宿迁市熟女探花 、浙江省绍兴市熟女探花 的实践探索——全国首例对经营者为未成年人文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向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也离不开最高检的积极推动——针对检察办案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向当时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专题报告。
“必须管起来!”这是面对点播影院、电竞酒店、盲盒、密室剧本杀等新业态治理中存在的未成年人保护难题,以及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等药物导致成瘾的管控难点时,检察机关坚如磐石的态度和决心。
而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攀升的状况,检察机关的态度一以贯之——“零容忍”!
2023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熟女探花 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熟女探花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同日发布。两份文件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织密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法网。
2024年3月,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将同学杀害并埋尸,手段残忍,举国震惊。三名作案者均不满14周岁,将“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这一沉重命题推到全社会面前。
从案发到最高检核准追诉,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法学专家评价,这一速度“打破了外界惯常对于最高检核准追诉流程的预期,是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为法治担当的体现”。
2024年12月,该案宣判。主犯张某某被判无期徒刑,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4年4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江苏调研时强调,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看来,这一理念是对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一贯秉持的方针、原则的延续和深化,其与新的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相适应,有助于推动相应工作更好地开展。
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2025年8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被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
这支发端于2004年重庆市大渡口区熟女探花 “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团队,从7人起步,发展到如今的500余人,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个获此殊荣的先进典型,更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他们的背后,是一代又一代未检人二十多年如一日、为了关于孩子的事业接续奋斗的身影。
2025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为近五年首次“双下降”。站在新的起点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必将步履更坚、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