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4月,办案检察官带领办案组分析监控证据材料,梳理涉案人员活动轨迹。

◆张女士私下换汇时,不慎落入不法分子利用境外银行结算时间差设置的骗局。张女士银行账户显示到账的30万美元为虚假入账,最终被全部冲销,而她为换汇转出的212.5万元人民币,已被犯罪团伙层层拆分、分散转移。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到了接收张女士转账的账户持有人袁先生。令人意外的是,袁先生早在张女士报案前一天,就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遇了“办卡骗局”。
◆袁先生轻信免费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的虚假广告,为包装个人资质配合“业务操作手”完成所谓“资金过桥”操作,致使名下两张银行卡、一个证券账户被犯罪团伙利用,成为诈骗赃款的“中转站”。
随着跨境贸易和留学需求的增长,私下换汇的“便利”让不少人动了念头,然而便利背后往往暗藏风险。江苏昆山的张女士为子女留学找人私下办理换汇,看到境外账户显示30万美元到账后,放心转出2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兑换外汇。不承想,这笔“到账”的美元只是假象,9天后她收到了银行“支票作废”的通知,惊觉自己被骗。而接收张女士转账的账户持有人袁先生,同样也是受害者——他轻信高额办卡骗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沦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的“工具人”,最终卷入洗钱案件。
“到账”的30万美元不翼而飞
张女士因女儿在境外留学,经常需要兑换美元。2025年11月,经人介绍,张女士添加了自称有人民币兑换需求的安某(在逃)为好友,双方敲定换汇事宜后,互相交换了收款账户。
随后,安某向张女士发送了美元汇款截图,张女士查询其境外银行账户后,看到有30万美元入账。见资金已“到账”,她当即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212.5万元人民币。安某收到钱款后,特意叮嘱张女士:“这笔外汇金额较大,容易触发银行风控审核,建议短期内不要动用账户资金。”张女士对此深信不疑,加之暂无用钱需求,便没有操作该笔美元资金。
9天后,张女士收到银行通知,称将向她寄送已经作废的支票。近期没有其他资金往来的张女士顿感不安,急忙联系安某询问缘由,对方回应:“我付的是现金不是支票,需要再与公司财务核对。”此后安某便彻底失联。
张女士立即向银行求证,终于弄清其中玄机。原来,该境外银行App存在结算时间差:银行收到支票后,会即时在App中更新账户余额,这时看似资金已到账,但实际可动用的资金须待次日下午3点左右银行完成结算后,才能确认。若银行结算时发现支票存在余额不足、无效等问题,会直接冲销入账记录,App显示的余额也会同步扣除。安某正是利用这一规则漏洞,连续9天在上午存入伪造支票,利用短暂的余额显示假象,制造资金到账的错觉。即使次日入账记录被冲销,App仍显示账户有30万美元,使张女士误以为交易安全无虞。发现被骗后,张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卡骗局套住洗钱“工具人”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所谓的安某是诈骗分子伪造的身份,并顺藤摸瓜查到了接收张女士转账的账户持有人袁先生。令人意外的是,袁先生早在张女士报案前一天,就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遇了“办卡骗局”。
据袁先生陈述,他因资金短缺,看到网上一则免费办理45万元高额透支白金信用卡的广告后,想要通过办卡缓解资金压力,随即添加了广告联系人。对方告知其个人资质不足,无法直接办卡,需要配合完成“资金过桥”来“包装资质”。急于办卡的袁先生当即应允。
按照对方要求,袁先生先开通证券账户并绑定两张个人银行卡,随后前往外地,由对方安排的司机接其至指定酒店入住。司机将袁先生交给两名自称是“业务操作手”的男子后就离开了。
两名“业务操作手”称要帮袁先生办理业务,要求其将手机交给他们操作。袁先生心生疑虑,通过微信询问广告联系人:“这是不是帮人洗钱刷流水?”对方保证绝对不是。随后,“业务操作手”以“异地办卡会影响信用卡审批结果”为由,要求袁先生关闭手机定位,袁先生再次轻信配合。
随后,“业务操作手”告诉袁先生,按照“包装资质”的流程,需要将大额资金从他的证券账户转到银行卡以提高交易流水,但其绑定的银行卡转账限额太低,必须到银行柜台申请提高转账额度,否则会影响信用卡审批。袁先生信以为真,便跟随司机前往银行网点提升转账额度。整整12天里,“业务操作手”持续掌控着袁先生的手机和银行账户,多次以“过账需人脸核验、办卡必须本人授权”为由,要求袁先生配合刷脸验证。
12天后,广告联系人电话通知袁先生可以回家等待领取信用卡,他询问对方领取信用卡的银行网点时,却迟迟等不到答复。袁先生察觉不对劲,立刻查询其名下银行卡流水发现:与证券账户绑定的两张银行卡中,一张卡收到一笔212.5万元转账,这笔钱随后被转入他的证券账户,又从证券账户转到他的另一张银行卡,最终被分散转给十几个陌生账户。朋友提醒袁先生,银行卡可能被人用于“跑分洗钱”了,袁先生遂报案。
经查,流入袁先生卡内的212.5万元正是来自张女士。“业务操作手”控制袁先生长达12天,目的就是将其名下的2张银行卡和1个证券账户作为转移这笔钱的“中转站”。
戳穿“不知情”辩解
公安机关循线深挖,锁定了“业务操作手”贾某、赵某。经查,贾某在一次饭局中被上线(在逃)招募参与洗钱,随后他拉着朋友赵某一起入伙。二人专门负责转移上线诈骗张女士所得的200余万元钱款。二人根据上线安排,提前到达指定酒店等待袁先生,赵某负责看管袁先生、陪同其前往银行提升转账额度,贾某则负责掌控袁先生的手机,指挥其刷脸核验、执行大额转账操作。
警方进一步追查资金链时发现,涉案赃款流转过程中,部分流经王某、何某招募的多名供卡人员账户。经查,王某、何某均无固定职业,为挣快钱,二人被诈骗团伙招募进来,参与洗钱。王某、何某以“高额提成”为诱饵,为上线招揽人员提供银行卡、账户用于洗钱。王某参与转移诈骗赃款49万余元,非法获利4900元;何某参与转移赃款25万余元,非法获利1300元。这些钱款均来自多起诈骗案件,这些被害人遭遇虚假换汇、虚假借款周转等骗局,被骗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今年3月13日,贾某、赵某、王某、何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昆山市熟女探花 审查起诉。赵某、王某、何某在讯问中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贾某却辩称“并不知道帮助转移的是诈骗款”“以为就是在提升信用卡额度”。
对此,办案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予以驳斥:首先,同案人员赵某供述,贾某联系他入伙时就明确说要帮人“跑分洗钱”;其次,贾某连续12天管控被害人手机、频繁操作大额异地转账,操作流程完全不符合银行信用卡办理流程;最后,贾某全程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与上线密切联系,规避监管。综合上述事实,足以推定贾某明知帮助转移的是犯罪所得赃款仍按上家指示操作转账,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4月30日,昆山市熟女探花 依法提起公诉。今年6月24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贾某、赵某、王某、何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万元至3000元不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此外,负责接送袁先生的司机及王某、何某招募的部分供卡人员等10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